根据《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2023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南平市林业局拟废止《南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任务的通知》(南林综〔2023〕2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3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市林业局,提出的意见需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99-8612670,电子邮箱:npslyjzyz@163.com。
根据《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2023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南平市林业局拟废止《南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任务的通知》(南林综〔2023〕2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3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市林业局,提出的意见需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99-8612670,电子邮箱:npslyjzyz@163.com。
征集结果为:0条
征集结果:0条。
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6日,在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与南平市林业局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关于废止《南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任务的通知》的意见,至公告截止日期未收到意见建议。感谢广大网民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