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部署和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抓好巡察整改上来。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全程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三是全面推动整改。局党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实行项目化、销号制、闭环式管理,紧抓节点、压茬推进。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挂账销号”。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健全完善木材销售、项目招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巩固好整改成果。
(二)党组书记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一个带头、三个亲自”,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一是提高站位带头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对重点内容进行解读,提高全局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党组并带头作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二是全程抓总亲自把关。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整改重点事项,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整改压力。三是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围绕意识形态、选人用人、招标采购、国有林场管理等薄弱环节,亲自协调、动真碰硬,推动重点问题有序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推深做实林长制还有短板
(1)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还需提升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已对2022—2023年实施地块中春季还需补植地块11个及施肥培土地块48个进行全面补植和施肥培土,同时加强跟踪抚育管理,目前幼树生长良好。一是2024年9月26日,我局印发《南平市林业局关于持续抓好“一带三沿”一重山林地林相规模化花化彩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质量监管和宣传发动,落实2025年建设任务和种管责任;二是我局指导督促各地落实2025年“一带三沿”林地林相规模化花化彩化改造提升实施地块,全市已落实2025年实施地块面积7780亩,占计划面积6890亩的112.92%;三是指导10个县(市、区)对2024年实施地块开展“回头看”,2024年实施地块补植花化彩化苗木16片、26900株,完成抚育管理54片、8753亩(剩余7片补植补种将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
(2)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还需加快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申报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转下达林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林计财〔2024〕14号),57个林业站获批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截止目前,全市129个林业站全部获批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占比100%;二是督促松溪县林业局主动对接松溪县人民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松溪县林业局已积极争取林业站购买皮卡车的指标;督促松溪县林业局积极筹措购买皮卡车和摩托车的资金,推动松溪县所属林业站新配备皮卡车或摩托车等交通工具2辆,2025年底前完成配备;三是建阳区宝山林业站、崇阳林业站、崇泰林业站,光泽县止马林业站已配备无人机。同时组织全市无人机飞手培训13场,参训人员357人次。
(3)生态护林员队伍监管还需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2600多名生态护林员参加培训,提升生态护林员对森林火灾、盗砍滥伐、违法使用林地、林业有害生物侵害等的监测和发现业务能力;二是印发《2024年南平市林长制督查考核(林长巡山交树结果备案)实施细则》,将生态护林员第一时间事件报告列入市对县林长制考核。2024年全市生态护林员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件2008件,人均75.77%以上;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考核,严格落实生态护林员奖惩制度,截至12月上旬,全市共处罚未按照管护合同(协议)履职护林员145人,其中:顺昌县12人、松溪县8人。
2.先行先试步伐迈得还不够实
(4)改革成果拓展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森林生态银行”扩面提质增效,通过示范带动,指导县(市、区)积极开展林地流转,2024年全市已完成林地流转面积57.96万亩,已超额完成省局下达年度50万亩任务(全省每年流转任务数为200万亩);二是指导县(市、区)继续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向上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提高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2024年完成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29家,已超额完成省局下达年度17家任务(全省每年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任务数为100家);三是指导县(市、区)推动规模经营,加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截至目前,2024年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61家,已超额完成省局下达年度30家任务(全省每年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任务数为200家)。
(5)创新机制深化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培训,制发“森林生态银行”、林下空间流转机制推广实操流程图,2024年,市林业局已完成2场对县(市、区)林业局局长、乡镇书记的“森林生态银行”推广培训,每个县(市、区)已至少完成1场培训;二是强化宣传推广。已制作“森林生态银行”小册子,通过“一村一平台”宣传推广“森林生态银行”。目前,“森林生态银行”已推广至全市10个县(市、区),共涉及127个乡镇(街道)572个村的8.71万户林农,合作面积累计22.59万亩;三是实施典型示范引领。指导各县(市、区)打造“森林生态银行”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已打造示范点18个。
(6)碳汇试点工作推进不够持续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加强与省林业局和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沟通对接,截至2024年11月底,全省初始交易(项目业主卖出量)和再交易总计413.14万吨、金额6492.85万元,其中:初始交易229.21万吨、金额3181.48万元。我市初始交易和再交易总计111.27万吨、金额1805.36万元,其中:初始交易73.42万吨、金额1074.68万元(含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的7.87万吨,金额99.9万元);目前,我市FFCER林业碳汇初始交易、再交易量和金额高于其他两个林业碳汇试点市;二是我局于2024年10月23日印发《南平市“一元碳汇”宣传推广工作提示函》,下发《“一元碳汇”宣传推广方案》,指导市绿发集团和各地持续做好“一元碳汇”宣传推广工作,2024年11月5日,将15秒“一元碳汇”视频宣传广告投放至云谷小区内电梯屏;国庆期间在建阳区花海公园开展主题“为家乡争当一元碳达人”主题的宣传活动;11月28日,在顺昌县举办“南平淘村·一元碳汇”走进“零碳顺昌 瓷韵坊上”暨“到南平去助乡村兴”宣传推广系列沙龙活动;在茶博会开展“一元碳汇”宣传。同时,我局购买“一元碳汇”313吨、金额3.13万元,为茶博会主场活动和第二届生态资产管理与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咨询会议实现“零碳活动(会议)”。截至2024年11月底,南平市“一元碳汇”运营平台已有1487人次认购“一元碳汇”5554.71吨、资金55.55万元;三是我局与福建省南平碳计量中心签订林业碳汇战略合作协议,延平、武夷山、浦城等7个县(市、区)与空天碳公司签订林业碳汇开发协议,至此我市10个县(市、区)均签订林业碳汇开发协议,待生态环境部公布CCER营林碳汇项目方法学,立即推进CCER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四是我局于2024年10月收集建立包含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3人)、武夷学院(5人)、福建省南平碳计量中心(13人)等单位共30人的南平市林业碳汇人才信息库。
3.森林资源保护有待加强
(7)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重点区位毁林种茶、占用生态公益林、占用林地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绿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办违法案件89起(其中林政案件75起,刑事案件1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4人(其中行政处罚75人,刑事处理19人),罚款299.2万元;二是依托森林督查变化图斑,及时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加强已审批使用林地事项的监管和指导,及时跟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发现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问题,及时依法予以查处。2024年度共自查核实森林督查变化图斑3287个,发现违法图斑156个;三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四是已将2023年度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查处整改情况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内容。截至目前,2023年森林督查发现未经审批及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12项、面积45.78亩,已全部查处整改到位。
(8)森林督查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2024年森林督查下发变化图斑自查核实,指定林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承担系统应用的日常管理及数据审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提高自查核实准确率。截至目前,2024年度森林督查变化图斑3287个,核查上报后未被驳回;二是松溪县组织人员对自查不实、林地回收不到位等问题逐一进行再核实,已完成整改并将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录入系统重新上报;三是将2024年度森林督查自查情况及林地回收情况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内容,发现自查不实、林地回收不到位等问题,在年度林长制督查考核中予以扣分。
(9)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已全面完成2024年度防治性采伐任务;组织开展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截至2024年11月28日,全市完成防治性采伐办证10.05万亩,占编入防控方案面积9.89万亩的101.57%,完成防治性采伐面积5.52万亩,采伐完成率55.86%;完成死亡松树清理5.85万株,清理率89.98%;二是争取2025年省级财政造林绿化资金5508万元,其中: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资金1300万元(建设任务7800亩);三是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秋季普查工作,根据调查统计,全市疫情发生面积较去年下降16%。2024年全市拔除疫点乡镇5个,实现无疫情疫区县2个,实现无疫情疫点乡镇11个;四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清理除治山场质量监管,截至2024年11月28日,全市林地清理验收合格1026亩,死亡松树清理验收合格12465株;五是督促各县(市、区)强化疫木闭环管控,严防疫木流失,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组成行动小组,联合开展检疫执法行动,同时发动各县(市、区)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检查境内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建设工地等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重点场所单位,严厉打击涉松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检查涉松场点515处,办理检疫案件10起,检查村庄721个,清缴松薪柴50.3吨;六是市林长办每周调度通报全市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沉一线指导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4.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10)总体发展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6日,我局在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上部署林业总产值统计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做好研究分析和业务培训,兼顾统计规律和生产规律,应统尽统。2024年12月6日召开全市林业统计会议,开展林业总产值统计制度培训及林业一产工作部署,2024年产值预计增长8%;二是持续推进竹林丰产化培育,完成丰产竹林建设8.5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6%。积极向上争取2025年省级财政竹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3251万元,占全省总额的40.6%,持续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杠杆作用,保障竹材生产原料供应,引进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龙头企业培育步伐;三是组织竹企参加第17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第19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2024年世界林木业大会等重大展会,重点展示我市竹家具、竹家居、竹日用品、竹餐厨用品、竹工艺品、笋制品等系列产品,助力竹木加工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经济效益,2024年竹产业产值预计增长8%。
(11)新增长点培育不强
整改情况:林下经济方面:一是指导县(市、区)对符合要求且林权权利人有流转意愿的林下空间,登记存储录入到“森林生态银行”,鼓励经营主体流转林下空间,推进林下经济基地建设,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全市累计登记存储林下空间28.35万亩,流转林下空间6.77万亩,发放“林下经营权证”75份、面积4.12万亩,2024年林下经济产值预计增长3%以上;二是继续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通过示范带动林农发展林下经济。2024年完成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29家;三是指导县(市、区)向周边地市学习林下经济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积极策划林下经济项目,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经争取我市10个县(市、区)均已纳入2025—2027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花卉苗木方面:一是2024年我局争取省级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404万元,承担项目县为延平区,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新建薄膜型智能温室23774㎡,占任务108%;二是重点打造延平百合等特色花卉产业,促进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加快发展,完成2024年花卉苗木产值71.9亿元,同比增长6.2%;三是2025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入库5个,争取省级财政花卉项目资金507万元。油茶生产方面:一是2024年10月9日,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在建阳区建发悦城发放油茶宣传资料,指导10个县(市、区)林业局开展油茶宣传活动;二是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科学推进油茶改造工作,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市完成2024年油茶改造1.84万亩,占省局下达任务1.76万亩的104.54%;三是组织南平市祥寿茶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龙凌植物油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圣绿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油茶企业参加于11月29—30日举办的2024年长沙油茶产业产销对接会,广泛宣传我市油茶产业发展成果,拓宽油茶产品销售渠道。森林康养方面:一是鼓励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2024年,联合市民政局、卫健委、总工会、医保局共同向省上申报创建森林养生城市1个、森林康养小镇5个,森林康养基地7个;二是积极参评省级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和森林康养基地,根据《2024年省级森林康养评定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成功获评新增森林养生城市1个、森林康养小镇5个,森林康养基地7个,超过省上下达南平市完成创建森林康养小镇1个,森林康养基地3个的任务;三是积极推进森林旅游产业发展。2024年我市森林康养产业产值6.48亿元,同比增长5.97亿元,增长率达1174.6%。
(12)要素保障支撑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全市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6万元,建设顺昌埔上国有林场、建阳外墩林场、邵武洪墩林场、建瓯锥栗种质资源库等4处省级重点林木种子基地。为申报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做好准备。持续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组织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良种繁育补助资金353万元;二是完成2024年种苗质量“双随机”抽查工作,促进林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自检、检疫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指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规范填写、使用标签,完善种苗生产经营档案,保留种子(含普通)来源凭证,督促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完善各项档案,落实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县(市、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指导,鼓励合作社农民成员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建设经营,作为成员单位根据联席会议制度职责认真审核拟评定的2024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社名单。指导县(市、区)林业局对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引导到工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2024年已注销40家;四是督促各地完善竹材分解点基础设施,积极对接周边竹加工企业与分解点开展合作,截至目前,2023年建成的24个竹材分解点已有17个投入使用,4个已签订合作协议,3个正在对接招商。向笋竹专业合作社发放《南平市笋竹两用毛竹林竹事活动表》《南平市丰产毛竹林定向培育技术手册》;邀请南平市延平区宏欣竹木专业合作社、南平市建阳区国顺家庭林场、邵武市邱志敏林业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瓯市小松镇盛飞林业家庭林场、顺昌县陈文彪家庭林场、浦城县彦富毛竹专业合作社、光泽创先笋竹专业合作社、荣祥林业专业合作社等8家新增笋竹专业合作社参加全市竹产业发展培训班;引导7家新增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建设,对标省级标准逐步完善。其中:南平市延平区宏欣竹木专业合作社完成章程、竹山经营管理制度等上墙工作,南平市建阳区国顺家庭林场完成章程、毛竹种植技术、毛竹安全生产制度的上墙工作,邵武市邱志敏林业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竹山承包合同及竹山责任制度的上墙工作,建瓯市小松镇盛飞林业家庭林场完成设立竹山经营示范牌,光泽创先笋竹专业合作社完成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制定,松溪县夙语家庭林场完成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制定,荣祥林业专业合作社完成制定合作社管理及竹山抚育等制度。
5.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抓得不够实
(13)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责任。2024年9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南平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组织研讨;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2024年11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均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认真分析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并提出整改对策,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14)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责任。2024年9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南平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组织研讨;二是制定《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申报审批表》,2024年10月15—18日举办的全市竹产业发展培训班,11月27—28日举办的科级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均已按照相关程序审批。
(15)对口联系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28日前往台商企业联合开展对接帮扶活动,面对面上门服务,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助力企业发展;二是下阶段开展“与林有约”系列活动时,继续邀请台盟等对口联系单位负责人或专家参加;三是持续丰富对口联系活动的内容和载体,推动对口联系工作经常、有序、有效开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韧性不足
(16)主体责任扛的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再处理。松溪国有林场支部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会议免去吴传华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降为副股级,调任管护站工作;路马头国有林场于2024年12月4日对廖木旺同志予以诫勉处理;因武夷山国有林场原场长(分管人事工作)李潘福已病逝,武夷山国有林场于2024年11月29日对谭小祥所在工区原主任毛昌林批评教育;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南平市14家省属国有林场完善修订考勤、绩效管理、综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共计印发相关制度15份,均已通过各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印发;三是强化纪律意识。南平市国有林场发展中心于2024年9月25日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属国有林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并记录,目前,各省属国有林场共计完成相关纪律规定学习21次,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让遵纪守法深入人心。
(17)示范表率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0月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对自我革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二是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明确述责述廉报告的内容要求,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落实好整改。2024年11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均在会上深入查摆分析个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对策。
(18)监督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做细日常监督。列席市林业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就党组会研究不符合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市林业局整改到位。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规范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回复。深入开展对5个省属国有林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并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1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抽调机关纪委委员参与问题线索核查、案件查办,以案代训的形式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局机关纪委的纪检监察业务素质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有效发挥作用。及时发现林业系统突出典型和共性问题,特别是省属国有林场违规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共性问题,加大了问题线索的查核力度,现已立案查处2件,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9)整治“吃喝风”顽疾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纪意识教育,南平市国有林场发展中心于2024年9月25日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属国有林场加强林场干部职工教育,加强党纪、政纪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以案促改,目前各省属国有林场共计召开15次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二是督促国有林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南平市国有林场发展中心于2024年9月25日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属国有林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酒驾醉驾警示案例、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并记录,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场均已完成相关教育学习15次;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南平市林业局党组印发《南平市林业系统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整改方案》的通知(南林组〔2024〕24号),着力解决全市林业系统公务接待函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各省属国有林场完善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共完成14份制度建立;四是对相关林场主要领导批评教育及提醒谈话,11月7日,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叶华柳对葫芦山林场场长黄杭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对水西林场场长甘振栋、埔上林场场长熊雨忠、政和国有林场邓育宝提醒谈话,要求各场长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林场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警示提醒,严防酒驾再次发生。
(20)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生动实践。2024年10月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生动实践,深刻认识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2024年10月16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传达学习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市委林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二是组建5个调研指导服务组,2024年10月25日—26日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调研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组深入基层一线,与乡(镇)、村干部,当地林业局、林业站负责人等座谈交流,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林业股份合作经营模式扩面提质增效,通过座谈交流、走村入户等方式,面对面指导服务、宣传推介,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2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于2024年10月19日组织全市155人参加林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102人通过考试;二是加大市本级林业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林业随机抽查、林地批后监管等执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跨县(市、区)复杂疑难案件;三是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省林业局举办的全省林业法治工作培训,学习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四是督促各县(市、区)积极推进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林地回收、植被恢复等整改工作,及时拆除违法构筑物。2020年以来,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涉案未复绿林地744亩,已完成复绿312亩;五是针对2023年市司法局案卷评查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各县(市、区)落实整改,对2件不合格案件,政和县林业局已按要求整改到位。2024年10月组织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取各县(市、区)已办结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各1件,全部为合格案件。
3.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22)木材销售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印发《南平市省属国有林场林木采伐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南林场〔2024〕43号),规范林木采伐生产交易,要求各省属国有林场在木材销售中,主伐-皆伐、更新采伐-皆伐、林分改造-皆伐山场木材需进入公共交易平台定产定销;主伐-择伐、抚育-间伐、其他采伐等山场集中连片生产木材大于等于500㎥以上的,应进入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批销;主伐-择伐、抚育-间伐、其他采伐等山场连片生产木材低于500㎥以下的,可进行自产自销,由各林场组织召开场务会议集体研究木材价格,形成会议纪要,确定供应单位。二是及时信息公开。2024年9月12日巡察反馈以来,14个林场共61笔木材交易,上述交易信息及交易结果均在网络平台或公示栏进行公开,做到木材交易全面公开透明;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木材生产交易抽查检查,2024年11月6—8日,南平市国有林场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对卫闽林场、故县林场、华桥林场、止马林场木材产销进行抽查,发现光泽止马国有林场存在“部分木材销售未进平台交易”问题,光泽止马国有林场对生产经营股股长周雄提醒谈话。同时,要求14家省属国有林场全面自查木材生产交易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2024年9月12日巡察反馈以来,14个场共61笔木材交易,其中定产定销26笔,自产批销8笔,均进入交易平台交易;自产自销27笔,27笔自产自销木材均为薪材及松疫木,按相关管理办法就近自产自销;四是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故县国有林场对时任分管产销副场长陈华泉、生产经营股负责人黄建廉谈话提醒,警示木材生产交易要严格按照规定生产,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23)招标环节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浦城石陂国有林场对相关责任人魏文金、姚隆修进行批评教育;浦城寨下国有林场对办公室主任刘永和、招投标项目负责人陈朝魁批评教育;光泽止马国有林场对办公室主任叶金旺及基建施工管理员刘荣峰进行批评教育,并扣部分绩效,对项目招投标相关责任人杨洋进行提醒谈话;范桥国有林场对分管副场长黄泽辉、项目负责人叶永光提醒谈话;武夷山国有林场对项目负责人林泽州提醒谈话;松溪国有林场对该场基建负责人吴宇翔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印发《南平市省属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试行)》(南林场〔2024〕44号),规范国有林场工程项目、基建项目等采购流程,加强监管;三是加强内部审计。2024年对水西、松溪、政和、止马、武夷山进行内部审计,目前已完成;四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1月14日,南平市国有林场发展中心组织各林场项目招标管理业务骨干集中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集中培训学习,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规范业务流程。
(24)资金管理存在漏洞。未收取履约保证金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局机关购买某专项服务未按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5.95万元,该项目已通过省市两级验收,成果质量合格,无违约情况发生,已完工付款;二是2023年9月,局机关购买某项目服务未按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9.79万元。经巡察组整改通知,立行立改,于2024年4月16日收取履约保证金9.79万元,并健全局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持续规范项目管理,强化对业务及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教育培训;三是加强问题整改。针对“伪造劳务合同协议”一事,范桥林场召开专题会,研究该笔挂账解决办法。决定将该笔挂账进行调账,调回至林场账目。同时加强防火阻隔带抚育管护。将挂账的17.39万元继续用于该防火阻隔带的苗木补植、抚育除草等未成林抚育及管护项目,做到专款专用,待竣工后材料归档入库。同时,范桥国有林场对高级工程师翁闲、资源培育股股长徐尚宁、计划财务股股长周武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重复结算劳务工资”一事,范桥林场于2024年4月23日追回全部款项29.71万元,相关责任人已由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四是建立资金监管机制。要求各林场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目前14个林场均完成资金使用监管的制度建立;五是加强内部审计。2024年对水西、松溪、政和、止马、武夷山进行内部审计,已完成审计工作。
(25)资产未能有效盘活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顺昌路马头林场、埔上林场、范桥林场闲置资产出租已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将闲置资产出租。其中,路马头林场出租2954.52㎡,年收入28.88万元(评估价格28.86万元);埔上林场出租856㎡,年收入10.27万元(评估价格7.7万元);范桥林场出租2110.34㎡,年收入10.51万元(评估价格10.51万元)。水西林场已达成闲置资产出租意向,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后签订出租协议;二是建立监管台账。已梳理形成全市省属国有林场固定资产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长效监管;三是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开展资金资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发现问题83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四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1月14日,南平市国有林场发展中心组织林场业务骨干集中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业务集中培训学习,提升资产利用效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党组织建设水平还需提升
(26)机关党建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2024年9月24日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10月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二是加强组织建设。 优化人员配置,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党员干部充实到机关党委专责机构中,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2024年9月24日,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已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机关党委会议记录。2024年10月23日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南平机关智慧党建平台应用培训,2024年10月24日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机关工作综合技能培训班,从严从实抓好党务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确定专人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运用信息手段促进流动党员向流入地基层党组织报到。2024年10月9日,已与辞职党员取得联系,10月17日与其再次取得联系,并将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寄往厦门的居住地,10月25日,与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后江社区党办取得联系,12月4日已在“党员e家”网站发起转接程序,待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后江社区党办接收;三是规范制度建设。2024年9月24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支部书记联席会议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委工组〔2023〕6号),进一步规范完善机关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性、时代性、庄重感,真正让党员从中得到思想淬炼、政治锻炼,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27)开展“达标创星”活动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4年9月24日,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常态化开展“党建体检”活动。持续推动“达标创星”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9月27日,机关党委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议暨第三季度“党建体检”活动,通报了《关于反馈市林业局机关党委2023年度支部党建体检情况的函》,并部署下一步整改提升工作。11月29日,机关党委召开第四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议暨“党建体检”活动,检查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工作要求落实情况。2024年8月28日市直机关工委印发《中共南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命名2023年度市直机关星级党支部的通知》,我局9个在职党支部有4个获评五星级党支部,占比达44.4%。
2.为民服务担当尽责还需强化
(28)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林业站信息化建设,督促指导延平区、浦城县、光泽县、政和县加强林业站能力建设,依托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为林业站配备林木采伐审批所需硬件设备7套;组织全市190多个林业站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林业站能力提升培训班,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窗口延伸至有条件的林业站创造条件;二是积极推进林木采伐审批“一站式”便民服务林业站建设,方便林农采伐申请,提升林木采伐审批效能,新打造林木采伐审批“一站式”便民服务林业站7个(延平区东坑林业站、延平区茫荡林业站、浦城县忠信林业站、浦城县富岭林业站、光泽县司前林业站、光泽县华侨林业站、政和县镇前林业站)。
(29)落实生态惠民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南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24〕10号)和《南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南委办发〔2024〕25号),推动南平市“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扩面提质增效,指导各县(市、区)大力推广“订单式”发展模式,差异化发展林药、林菌、林蜂等林下特色种养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林下经济。截至2024年12月12日,“森林生态银行”已推广合作面积累计22.06万亩。经争取,我市10个县(市、区)均已纳入2025—2027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二是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2024年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任务2361亩,占省上下达我市任务的105%。历年来,全市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17.5万亩,居全省第一;三是分类处置加快资金支出,针对2021—2023年滞留账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尽快化解林权纠纷,已支出资金1025.67万元;短期内确实无法支出的,按规定上缴当地财政,符合规定上缴财政资金437.84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
3.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还有差距
(30)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11月8日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更加规范了党组会议事的内容、流程、纪律等要求。近期局党组在研究干部人事事项时,坚持非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建议,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作出表决;二是2024年11月19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人事工作的吴建辉副局长主动认领问题,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同时加强对负责记录党组会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要求其深化业务学习,规范好会议记录,确保完整、准确记录会议情况。
(31)对下属事业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责任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浦城寨下国有林场副场长厉日勋已注销其本人担任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股东的5家私营企业;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规定,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三是举一反三,对违规经商办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改,对浦城寨下国有林场场长潘云青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厉日勋作出检查。2024年12月9日,浦城寨下国有林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厉日勋作自我检讨;四是卫闽国有林场借用在外单位长达10年的工作人员李旭平,已于2024年10月31日返回林场上班;五是举一反三,全面摸排被外单位借用人情况,目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没有被外单位借用人员。
(32)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档案管理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认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设置干部档案库房,根据现有条件,对办公用房进行规划整合,在办公楼A228单独设立档案库房,对照“六防”标准要求,配齐设备,加强安全管理。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33)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12日巡察反馈会上组织学习市委巡察三组《关于巡察市林业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局党组于9月25日印发《中共南平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委巡察三组对市林业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南林组〔2024〕25号),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二是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刘志华、吴建辉、余建滨、叶华柳、冯为建等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局党组书记为全局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科室、单位整改工作责任人,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辉同志担任,办公室承担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层层压实责任;三是2024年11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门制定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均联系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及责任落实情况,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将持续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4)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林场于2025年起不再继续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二是通知未清理停薪留职人员定期返岗,目前各场停薪留职人员均已申请返回林场工作,卫闽林场停薪留职人员已提交辞职报告离职;三是加强学习。南平市国有林场发展中心于9月25日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属国有林场学习《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委办〔2014〕8号),目前各省属国有林场完成相关文件精神学习15次。
(35)整改成果巩固拓展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9日印发《南平市林业局关于上报往来款专项清理的函》报送市财政局申请处理往来挂账,目前尚未批复,后续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待批复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二是认真核实,沟通对接。我局通过函告、当面交流等方式积极与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政府沟通对接,督促按照职责分工对非法养殖问题进行依法查处。根据全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调整情况(2024年10月15日已全国公示),我局经实地走访核实,非法养殖问题所在点位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中已调出保护区范围,我局和茫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摸。2024年10月,我局组织辖区内的保护区全面核实排查保护区内非法养殖情况,全面掌握区内非法养殖问题情况。经摸排,目前我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无非法养殖情况;四是长期坚持,加强监管。将发现和查处保护区内非法养殖问题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五是以巡促改,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紧盯序时,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针对巡察通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部门,形成整改台账,逐一对账落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期间,共向市林业局党组移交信访件2件,问题线索0件。截至2024年12月11日,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1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还需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1月,武夷山市和光泽县完成剩余7片林地林相规模化花化彩化实施地块的补植补种工作,共补植花化彩化树种1770株,补植成活率达90%。
2.关于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还需加快的问题
情况说明: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转下达林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林计财〔2024〕14号)精神,南平市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是2024年—2025年,林业站交通工具和无人机配备同步完成。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3.关于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召开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判会,组织开展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沉一线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4.关于局党组推进以巡促改工作成效不够明显,巡察整改未有效融入日常工作的问题
情况说明: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权限的通知》要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货币资产损失、坏账损失、对外投资损失,分类损失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由单位逐级上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2023年4月13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对局机关及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已收回应收款项2笔,账务调整3笔。剩余挂账22笔,根据第三方出具的闽武夷会计所(2023)专审字第C2027号《经济鉴证报告》及核实情况,于2023年6月9日正式行文上报财政申请核销,目前尚未批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三个月的严查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林业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锲而不舍抓整改,构建常态长效的管理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倒排时序,强力推进,防止边改边犯;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见底。
(二)持之以恒抓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驰而不息,落地生根。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整治“四风”,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林业改革发展环境持续发力。
(三)守牢底线抓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根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深化拓展“三争”行动,聚焦林业主责主业,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运用好林长巡山交树机制,深化“四防一提升”机制,强化林业基层治理,管细管严管好森林资源,守牢绿色家底,提升森林总体质量;系统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和问题,深化推进“三权”分置、“森林生态银行·四个一”推广、林业碳汇等重点工作,壮大林业企业和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林业新质生产力,促进生态与经济双赢,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林业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8615209;通信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广场西路49号南平市林业局;电子邮箱nplyr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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