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
(一)深化林业法治建设。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法治建设方面始终沿着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和方向坚定前行;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和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17次,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相关法治理论文章、书籍40篇。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强化职责担当,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林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三是坚持常态学法。局党组坚持把法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统筹考虑,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引领林业干部职工多渠道自觉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高行政服务能力。一是全力服务建设项目用林保障。及时将省林业局下达我市2024年度的林地定额及时预分解下达各县(市、区),确保各地项目用林能够顺利报批。精心指导项目用林报批,主动对接项目,与基层林业部门做到上下沟通有序衔接,帮助协调解决用林报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指导做好报批材料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审批进度,2024年全市共审核批准193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二是助力市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做好市领导挂钩推进的50个重中之重项目和全市46个国债增投水利项目涉林及审批指导工作,落实市政府重大项目预审联审机制,配合对我市拟申报省重点项目及计划开工项目、重大谋划项目和入园产业项目等共674个项目涉林情况进行联审,强化对重大项目前期的把关工作。三是强化林地全过程监管。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建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过程监管机制工作方案》,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分别提出相应监管措施,防止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对2020—2023年全市审核审批的1450多个建设项目用林情况开展专项自查。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执法制度。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在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及完成时限,建立林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2024年对14个市级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增加林业系统人员持证数量,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效能,督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2024年组织开展林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共155人参加考试,102人通过。
(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一是明确执法职责。针对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优化执法队伍,整合林业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推广基层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将执法力量向一线重点倾斜,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林区违法犯罪,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二是加强日常巡护。在基层林业站带领下,技术服务人员、执法人员、护林员三支队伍紧密配合,信息互通,协同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利用航拍卫片、无人机、远程监测视频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结合森林督查变化图斑,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三是专项重点打击。开展“绿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在重点区位毁林种茶、占用生态公益林、占用林地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办违法案件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75起,罚款299.2万元。开展“清风行动2024”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期间,查办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15起,罚款23.2万元。
(五)坚持常态普法宣传。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根据林业“八五”普法规划,细化年度普法任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引导各科室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落实好法治相关工作职责。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小册、短信、宣传车以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珍惜森林资源,增强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意识。三是拓宽群众参与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做好野生动物繁殖地、迁徙停歇地和越冬地等栖息地保护,挖掘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通过“林长+寺观”等机制,发动寺观周边村民和到寺观参加宗教活动的群众积极参与林业普法宣教和森林治理管护。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人员老化严重,知识结构能力水平跟不上新形势下执法办案的需要,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简单,对条文的解读,往往以法律条文宣讲为主,内容上不够生动活泼,用身边案例式的启发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学习。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作为林业干部职工的重要课题。持续加强人员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加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调查取证能力,着力增强整体办案水平。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化,推进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三)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落实林长“巡山交树”制度及市政府印发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过程监管机制》,以林长制为引领,聚焦林区盗伐滥伐、违法使用林地等重点事项,进一步加强执法巡查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增强监管合力,以更强举措严厉打击林区违法犯罪行为。
(四)持续落实普法宣传责任。结合“国家宪法日”“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等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讲好林业法治故事、传播林业声音,提高群众对林业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


闽公网安备:35070202100104